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题目详情
下列各项中,属于政府采购方式中“竞争性谈判”适用情形的有( )。
A.
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,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
B.
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,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
C.
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
D.
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
优质解答
答案
ABCD
解析
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,竞争性谈判适用于:(1)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,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;(2)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,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;(3)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;(4)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。四个选项均属于竞争性谈判的适用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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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:经济法
题型:多选题
难度:中等
来源:AI生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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